山东财经大学临时困难补助使用管理办法

  • 2017年05月26日 08:45
  •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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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大学文件

 

政学〔20159


 

 

关于印发《山东财经大学

临时困难补助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教学院部(科研机构)、各职能部门、各教辅单位:

《山东财经大学临时困难补助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已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山东财经大学

2015 年6月9日

 

山东财经大学临时困难补助使用管理办法

(修订)

为帮助学生解决突发性经济困难,保证学生完成学业,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7〕4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临时困难补助是由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经费设立,用于资助遭遇突发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的使用管理工作要以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为目标,切实选准资助对象,保证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二、组织管理

1.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临时困难补助的审核和发放工作,学生工作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学生的申请提交及资格审查工作,协助学校做好发放工作。

三、资助范围与资助额度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学生均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2.临时困难补助为一次性补助,额度分为二档:一档每人2000元,二档每人1000元。

四、申请条件

遇有下列突发性灾害、灾难,造成家庭经济困难,不能维持正常学业的学生,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

1.父母双方或一方突患重大疾病;

2.父母双方或一方遇有重大事故;

3.学生本人突患重大疾病或遇有重大事故;

4.家庭发生重大事故,财产损失惨重;

5.家庭所在地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等。

五、申请及审核程序

1.临时困难补助是一项长期政策,事关学生切身利益,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政策实施的准确性及程序的规范性。

2.按照学校相关评选方法,严格标准条件,规范操作程序。由学生本人向学院资助工作小组提交正式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填写《山东财经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请表》,报学生工作处。

4.学生工作处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复核,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

六、临时困难补助的发放、管理与监督

1.临时困难补助由学校财务处根据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的批复,一次性划拨至受助学生银行账户。

2.在申请年度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将取消其资格或收回已发放的资助金。

(1)因违反国家法律、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的;

(2)获得资助金后,生活奢侈、铺张浪费,将资助金用于非学生正常消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3)经查实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瞒报行为的。

七、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山东财经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5年6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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